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26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附属单位、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广大教师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学院院长和书记是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二、集中学习教育开展具体内容

1.认真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6月6日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为落实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围绕“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教书育人管理工作中做出新贡献,切实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请各单位于6月26日(周一)下班前,报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相关记录、照片等材料至dwjgb@shnu.edu.cn邮箱,并做好留档备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中有关“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主题的学习,按照宣传部相关通知要求开展。)

2.认真组织开展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需在6月至7月期间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专题学习,学习具体要求见通知。

3.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请各单位于7月7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活动相关情况、照片等材料至dwjgb@shnu.edu.cn邮箱。


联系人:公老师 64323151

                郭老师 64322625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