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据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预通知》的精神,在全校开展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限推选1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5日下午5点前,把推选候选人材料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dwjgb@shnu.edu.cn)。
联系人:公老师 64323151
郭老师 64322625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预通知.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