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地担起育德树人的责任,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将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推选工作,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经汇总分析后,学校将确定1名候选人报上海市教委参与评选。各单位如有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请于7月4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前将推荐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联 系 人: 杨龙波 周新荣
联系电话: 64322667 64322685
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